
关于洮南市风电耦合生物质绿色甲醇一体化示范项目(吉林洮南风电制氢672MW项目)66kV线路工程核准的批复
- 发布时间:2025-02-01 07:30:24
- 作者:行业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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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报来《关于洮南市风电耦合生物质绿色甲醇一体化示范项目(吉林洮南风电制氢67.2MW风电项目)66kV线路工程建设项目核准的请示》(白能发〔2024〕97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洮南市风电耦合生物质绿色甲醇一体化示范项目(吉林洮南风电制氢67.2MW风电项目)66kV线路工程建设项目建设,现批复如下。
洮南市风电耦合生物质绿色甲醇一体化示范项目(吉林洮南风电制氢67.2MW风电项目)66kV线路工程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408-220000-04-01-871733)。
洮南市风电耦合生物质绿色甲醇一体化示范项目总降变新建1回66kV线路接入双塔变,线km;双塔变扩建1个66kV间隔及其配套工程。
项目总投资4178.94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1253.68万元,占总投资比例为30%。
(一)洮南绿源电力有限公司要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有关规定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手续,尽快落实项目建设条件,争取早日开工建设。要严格按照本文件核准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电力项目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事项告知书》等进行建设,确保项目依法合规建成,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报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
(二)洮南绿源电力有限公司要通过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委将采取在线监管、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三)该项目招标范围、组织形式、招标方式详见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洮南绿源电力有限公司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和法规规定,规范开展招投标工作。
(四)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建厅、省水利厅、省能源局要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依法履行职责,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项目进行监管。
(五)省能源局加强对项目的管理和指导,密切跟踪项目进展情况,确保项目安全稳定遵章守纪生产。
(六)白城市能源局、洮南市发改局、洮北区发改局要履行相应管理职责,对项目建设全过程加强监管。督促项目单位严格按照相关部门批复内容和有关要求进行建设,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基础信息。
(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吉林省自然资源厅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简化用地管理加快电网建设的通知》(吉自然资发〔2019〕5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吉林省新能源产业加快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吉政办发〔2024〕1号)、《洮南市风电耦合生物质绿色甲醇一体化示范项目(吉林洮南风电制氢67.2MW风电项目)66kV线路工程项目申请报告评估报告》(琼咨吉综JL24-0059号)等相关文件。
(八)按照有关法律和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详细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的,应在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超期未申请延期或延期未批准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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